宝鸡地区近1400a洪涝灾害及其影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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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 要】根据地方史料记载,统计出宝鸡地区公元600年至2000年洪涝灾害的发生规律。结果表明:宝鸡地区洪涝灾害可划分为轻度涝灾、中度涝灾、大涝灾、特大涝灾4级灾害,以中度和大涝灾为主,占灾害记录总数的71.55%,特大洪涝灾害较少发生,占灾害记录总数的8.94%。公元600-2000年1400a的时段可以分为14个洪涝灾害发生阶段:10、11、12、13、14、15世纪为无洪涝灾害或极少洪涝灾害发生阶段,7、8、9、16、17、18、19、20世纪为洪涝灾害多发阶段。洪灾集中于夏、秋两季。宝鸡地区洪涝灾害的发生主要是由地理位置、气候异常波动以及人为活动综合因素影响的结果。